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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相关单位会员资格的公告(2025年9月)

关于取消相关单位会员资格的公告(2025年9月)

发布时间:2025-09-02          发布单位: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阅读量: 0 次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十八条对会员单位资格的规定,现对取消以下单位会员资格公告如下:

一、长期未履行会员单位义务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9家)

1、贵阳新兴房屋产权咨询服务公司

2、贵阳信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贵阳海纳融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5、贵州历思联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贵州台海合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贵州云锋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贵阳钦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贵州明德校园服务有限公司

二、企业自主申请退会(5家)

1、贵阳市白云馨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贵州新鹏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贵州锦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贵州广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贵州省学天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请以上单位退还会员牌。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以上单位在本协会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同时以上单位不得再以我协会会员单位资格进行宣传或从事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

 

 

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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