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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 | 以史为鉴更好前进——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党史学习 | 以史为鉴更好前进——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历史发展道路蜿蜒向前,决定航向的关键处往往只有几步。

回顾党的百年历史,有两个历史决议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增强了全党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迅猛前进和伟大胜利。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完成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而载入史册,至今依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统一思想——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胜利完成

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两次会见意大利记者法拉奇。彼时的世界十分关注中国共产党对毛泽东同志和“文化大革命”的评价问题。面对法拉奇的提问,邓小平同志的回答睿智坦诚:“我们要对毛主席一生的功过作客观的评价”,“我们还要继续坚持毛泽东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粉碎“四人帮”后党和国家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的拨乱反正全面展开。党内外思想活跃,但也出现了值得警觉的“左”的和右的错误思想倾向。如何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所走过的道路、科学总结党在这个时期的历史经验,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必答题”。

1981年6月27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从根本上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实事求是地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肯定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科学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初步概括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新道路的主要点,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对于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认识,团结起来为实现新的历史任务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决议》起草小组成员、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石仲泉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推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初步展开,经济特区建设如火如荼,“一箭三星”首次成功发射……随着拨乱反正的完成,人们对改革开放的共识大大增强,精神振奋地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火热实践中。党和国家事业从徘徊状态中走了出来,社会生活面貌焕然一新。

        集思广益——一个伟大历史文献的诞生

《决议》的孕育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初步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同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此基础上开始着手起草《决议》。

邓小平同志作为《决议》起草的主持人,在起草工作之初就提出《决议》要体现三条总的要求:第一,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第二,对建国30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要作出公正的评价;第三,对过去的事情作个基本的总结,这个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

1980年10月,《决议》讨论稿提交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的4000名高级干部进行讨论。“起草小组分散到全国各地听取意见,我当时到广东省听取意见。讨论期间大家畅所欲言,我们随时集中反映有代表性的意见,写出简报上报中央”,石仲泉回忆。

1981年3月,陈云同志提出,《决议》应该增加回顾新中国成立以前党的历史的内容。这样,《决议》的视野和立论基础进一步拓宽了。

从1980年3月开始起草,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正式通过,历时一年零三个多月,中央领导同志亲自确定《决议》的内容和结构,组织不同范围的集体讨论、意见征求,反复酝酿修改,先后正式提交会议讨论的《决议》文稿本达7次之多。在一次次广泛讨论、一处处字斟句酌中,《决议》逐步完善、日臻成熟。

“《决议》的起草是一个集思广益、博采众议的过程,它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部千锤百炼、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光辉文献。”石仲泉说。

       承前启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力奋斗

邓小平同志指出:“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我们打开了一条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新路。”开辟这条新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及其通过的《决议》至关重要。

“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决议》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已经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道路的主要点,作了10个方面的概括。“这10个方面的概括,实质上初步提出了在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颜晓峰说。

从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到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我们党不断回答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探索中越来越清晰、越走越宽广。铺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开辟、推进、拓展的宏伟画卷,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及其《决议》书写了影响深远的一笔。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可谓艰苦卓绝:有顺利也有曲折,有成功也有失误。《决议》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待历史的客观态度、坚持真理的巨大勇气、走向未来的坚定信心。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党所以是一个好的党,总是能从错误中走出来取得更大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贯采取这样的态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总是向前发展的,我们总结和吸取历史教训,目的是以史为鉴、更好前进。”40年前,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及其《决议》总结历史、开启未来。今天,我们回顾这段具有转折意义的过往,也是为了从中汲取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继续发展的智慧和勇气。不忘过去、开拓前行,我们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当前位置: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2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9年10月22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 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 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 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 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 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 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 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 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 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有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办结;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办理时限并按时办结。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时间,并应当向社会公开;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 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 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三条 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以下称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国家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行政机关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 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 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 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 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第五十九条 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 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 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 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 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 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 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 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 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三)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七)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八)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或者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 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 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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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锦江物业丨齐心合力 筑牢超高层建筑“防火墙”

贵阳锦江物业齐心合力  筑牢超高层建筑“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1-09-23          发布单位: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阅读量: 378 次    

“报告,报告,C栋12楼发生火情,请领导给予指示!”位于贵阳高新区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物业项目经理龚国秀的对讲机里传来了急促的呼叫,龚经理立即回复:“全体人员进入一级戒备,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请大家不要慌乱,注意安全!”伴随着消防应急广播在大楼内响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12楼窗口已肉眼可见滚滚浓烟向外飘出……

这是在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进行的消防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活动。与项目历年来组织的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不同,此次演练是在白云区消防大队的组织指挥下,业主、物业管理单位共同参与配合的综合型演练,模拟的是超高层建筑从火情发生直至火情被消防部门成功扑灭的全过程,通过实地演练,锻炼消防战士对于超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消防应急作战能力,强化项目业户消防安全、紧急自救和防灾减灾的意识,同时增强物业服务中心的应急救援水平。

此次综合演练,时间紧,任务重。贵阳锦江物业公司在接到演练任务后非常重视,特指派公司副总经理及技术中心经理指导协助物业服务中心提前备战、现场督战,并做好与业主方及其他参演单位、相关客户的协调沟通。现场共有30多名消防员、20余位业户代表及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演练,高新区分管领导和消防部门领导也莅临现场观摩指导,为大家加油鼓劲。

警铃四起 紧急疏散火情区域业户

C栋12楼不明原因引起烟感点位报警,消控中心值班人员通知秩序维护部领班赶至报警现场查看,现场浓烟滚滚——9月15日下午16:02分,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演练正式开始。

接到“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的指示后,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全体出动。启动手报、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电梯迫降,应急广播响起、携带装备进行初期扑救……

各项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茅台国际商务中心的全体客户及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认真按照预案进行演练,大家都切身感受到了火灾现场的紧张气氛,扎实锻炼了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

       实战演练 水枪阵地灭火解救受伤人员

随后,白云区消防大队的两辆消防车在秩序维护员的指引下抵达C栋门口,消防战士们在上级的指挥下迅速展开灭火扑救工作。在C栋大堂门口,消防战士第一时间架设“水枪阵地”。大部分火情区域的客户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已成功疏散至安全区域。有一名客户在疏散过程中受伤,等待救援,消防战士在得知此信息后,立即对该名伤者进行搜救。由于火势猛烈,消防大队又紧急调来两辆消防车加入灭火行动。高喷车、云梯车等4部消防车和30多名消防员通力合作,对火势发起全面进攻。十多分钟后,猛烈的“大火”终于被成功扑灭。




       多方协力 消防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据消防指导员介绍,茅台国际C栋项目为超高层建筑,总高度达200多米,项目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容易迅速蔓延,救援难度较大——这也是消防部门选择这里作为实战演练地点的主要原因。

演练结束后,消防部门重要领导提出了指导意见:“火情”发生后,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响应,沉着应对,应急措施及时得当。望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继续保持。

经过消防大队、业主客户和物业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本次综合演练任务圆满完成,此次演练为我公司今后高效、有序地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积累了经验;我们锦江物业也将进一步与多方部门、各级单位通力协作、上下一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救援能力,齐心筑牢大厦的消防安全“防火墙”,为所有业户营造安全和谐的办公环境。

 

来源:贵阳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稿

当前位置: / 市物协字第[2021]14号 关于组织贵阳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信息库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物协字第[2021]14号 关于组织贵阳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信息库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贵阳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信息库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发布单位: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阅读量: 893 次    



附件:贵阳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信息库参训人员

当前位置: / 党史学习 | 经济特区—— 改革不停顿 开放不止步

党史学习 | 经济特区—— 改革不停顿 开放不止步

党史学习 | 经济特区——改革不停顿 开放不止步

春节假期后一开工,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团队就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新品发布会在即,一批人攻坚算法难题,另一批人进驻发布会现场;东莞的自建工厂也开足马力,应对新产品的供应链需求……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乃至整个特区,这种“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随处可见。

一切都始于40多年前的那个“春天”——

1979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2020年10月14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深圳等经济特区创造的辉煌成就,深刻总结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

       渔民村成为整个经济特区发展蝶变的生动缩影

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的渔民村,16栋楼宇错落有致,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园、村史馆等改造一新,呈现出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图景。曾经的渔民村,“吃了上顿没下顿,家家穷得叮当响”,改革开放后,渔民村凭借着特有的地理优势率先组建运输船队与运输车队,开展小额贸易,1992年成立村办股份制公司,2001年开启城中村改造,变成了现代化花园式社区……

渔民村成为整个经济特区发展蝶变的生动缩影。在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讲解员深情讲述: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广东向中央提出建议,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广东的建议得到了中央的认可和支持。

1979年7月15日,中央下发文件,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出口特区”被定名为“经济特区”。

然而,改革开放的航程并非一帆风顺,作为新生事物的经济特区面临着许多困难。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到深圳、珠海等地视察,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新阶段。“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发展才是硬道理”。历经思想解放,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的航程更加宽阔、坦荡。

       一系列“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举措落地

在前海国际会议中心“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展览”上,不少观众在观看蛇口工业区基础工程“开山第一炮”的老照片,耳边仿佛响起那振聋发聩的隆隆回声……

为了保证深圳大规模城市建设,中央先后派遣两万多名基建工程兵支援特区建设。中建科工华南大区总工程师陆建新被派来时,只有18岁。“我们在工地,住的是毛竹搭的临时工棚,湿热蚊虫自不必说,一场大台风就把屋顶掀掉了,我们只得抱着衣服行李,在工地楼板下躲了一夜雨。”陆建新说,“时间就是金钱 效率就是生命”的标语振奋人心,艰苦的条件并未影响大家的干劲。

1988年,深圳开始在资本市场试验探索。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任副总经理禹国刚对此记忆犹新:“筹建深交所之初,专家小组起初是在我家工作,后来向深圳中行借了一套宿舍,成为大家的办公室兼住房。专家小组先翻译了200多万字的境外股市法律、业务规则等资料;再结合深圳实际,写成与之对应的法规草案、深交所章程及各项业务规则。”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建,带动了金融业的发展,推动了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提升。”禹国刚说。

诚如所言,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77万亿元,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8650家。

随着国务院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厦门的发展进入新阶段;珠海首开“科技重奖”先河,引来一批批人才和一项项先进技术;汕头从龙湖1.6平方公里的“巴掌特区”起步,将这片沙丘地变成了高楼林立的中心城区……

在如火如荼的建设热潮中,一系列“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举措在特区落地开花:创新的热潮不仅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更形成了许多经验做法。

       将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

新年伊始,深圳前海一批建设工程上马在即,来自香港的奥雅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工程师们也忙碌起来……去年10月,前海推出专门针对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和人士资质资格内地认定的新举措,面向港企港人开放前海建设市场;到今年2月,已有4家专业机构、37名专业人士在前海完成备案。

从蛇口到前海,两处改革新旧地标相互呼应。如果说40多年前蛇口创造了“三天一层楼”的拓荒奇迹,那么如今前海则以平均“三天一制度”的制度创新,诠释着特区“闯”的精神。截至2020年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累计推出制度创新成果610项。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深圳被列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的四个中心城市之一。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出台,要求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继兴办经济特区后,深圳迎来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征程……

2019年9月,深圳企业登记“秒批”系统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启用,从跑一天到“秒批”,这个变化让人们强烈感受到了立志于“先行示范”年轻城市敢闯敢试的劲头、底气和实干。2020年4月,随着一声“开始起吊”,光明科学城项目施工人员一气呵成,顺利完成首节钢结构吊装,为构筑高质量发展高地持续发力……

东方风来,春意盎然。如今,不管是在深圳,还是在珠海、汕头、厦门,改革发展的步伐都在加快推进。

近日,预计总投资超过20亿元的立汕智造澄海工业项目在汕头正式开工,主要生产先进电子元器件和智能装备。与此同时,厦门、珠海两大经济特区也不约而同地将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奋力创造让世界惊叹的新奇迹……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当前位置: / 实力认证 品牌背书丨中天城投物业荣膺两项行业殊荣

实力认证 品牌背书丨中天城投物业荣膺两项行业殊荣

实力认证  品牌背书中天城投物业荣膺两项行业殊荣

发布时间:2021-09-16          发布单位: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阅读量: 386 次    

2021年9月15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主办的“2021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成果发布会暨第十八届中国房地产品牌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天城投物业以其稳步提升的企业综合实力及品牌影响力,凭借“科技引领多元‘蜜服务’”的品牌特色,实力荣膺“2021中国物业服务特色品牌企业”;并荣获“2021中国物业服务西南区域领先品牌企业”(西南区域榜单TOP1)殊荣,最新品牌价值突破18亿元(具体价值为18.2亿元)。

中天城投物业获评“2021中国物业服务特色品牌企业”

中天城投物业获评“2021中国物业服务西南区域领先品牌企业” (西南区域榜单TOP1)

中天城投物业代表(左4)上台领奖

据了解,“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成果发布会暨中国房地产品牌发展高峰论坛”自2004年以来已连续开展18年,相关研究成果已成为评判房地产及物业企业经营实力以及行业地位的重要标准。作为植根贵州、赋能贵州的本土物企,中天城投物业此次获奖,不仅标志着贵州物企在品牌竞争与精细化、专业化运营阶段的持续发力,还侧面展现了物业企业在后疫情时代的巨大发展潜力。

       聚焦中天城投物业

成立于1994年的中天城投物业,涉足全国7大城市,管理面积逾4000万㎡,在管项目122个,服务业主50万+,是贵州省管理规模较大、涉足业态多元的专业化物业企业。其业务涵盖物业管理服务、品牌顾问服务、社区增值服务、科技物业技术输出等多方面。

深耕贵州27载,中天城投物业初心不改、一路攀升,连续7年入选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2021年位列百强企业第23位。在诸多权威荣誉的认证加持下,中天城投物业以物业“新四化”为创新驱动(即技术现代化、服务标准化、业务多元化、人才专业化),依照管理业态及项目定位差异,优化推出“悦”、“优”、“蜜”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体验、发展多元业务,聚焦建设“国内最优秀的多元业态物业服务供应商及优越生活引领者”,倾力打造企业品牌竞争力,持续为业主输出万里挑一的品质服务。

深耕品质、夯实服务,守护业主稳稳的幸福

       科技物业·赋能美好生活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科技智能成为物业企业品牌不可或缺的发展动能。作为贵州省最早开始探索“智慧社区”的物业企业,中天城投物业建立“一个基础支撑、两个管理中心、三个应用平台”信息化规划,全面推行“科技物业”、“智慧物业”,先后取得17项软件著作权,自主研发能力得到权威认可;自主研发的“中天·服务家”、“中天·智管家”APP,同步实现“服务业主”与“全员办公”线上化;推出呼叫中心、信息集成平台、报表平台、管理驾驶舱等系统,持续深化系统应用,进一步促进企业管理降本增效,客户服务便捷贴心。

智慧物业,赋能美好生活

       红色物业·促进品牌升级

“红色物业”创建对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组织凝聚力和党员服务意识,增强业主获得感和满意度有着重要意义。作为植根贵州27年的本土物企,中天城投物业在深度参与城市化服务的过程中,以“听党话、跟党走、按市场规律办事”的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党建+物业”的管理服务模式,通过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党建活动,在发展中持续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大力践行“责任中天”,彰显物业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大程度发挥“红色物业”服务功能,以实践实干为中天业主夯实打造高品质、有温度的蜜意生活,用心用情实现党群服务“零距离”。建党100周年之际,中天物业公司党委更获评了“贵阳市国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由贵州省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红色物业”荣誉称号等,7名红心向党、服务在线的一线党员获评“优秀共产党员”。

打造红色物业,践行责任中天

       多元服务·守护便利生活

围绕业主全生命周期,优质基础服务外,中天城投物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构建城市生活服务圈,满足业主衣、食、住、行、娱、购、游等多层次需求,延伸服务链条,从多维度运营精致生活。

旗下8大子品牌——“中天·服务家”驿站、“中天·生活家”社区生鲜超市、“中天·花蜜”体验中心、“中天衣管家”干洗门店、“中天靓家”服务体验中心、“中天宽带服务中心”、“中天·安家租售”、“4C商务服务中心”,业务类型涵盖物业、餐饮、花卉、洗衣、智装、建材、通讯、租售等领域,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及智慧物业服务模式打造,以“线下+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延伸产业服务链条,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以精细化运营,构建优质生活配套,满足业主多样需求,赋予美好生活更多可能。

“物业服务+生活服务”,多维度运营精致生活

       文化滋养·构筑生活底色

深耕27载,中天城投物业始终关注社区文化的打造,致力构筑“有温度的社区服务”,持续建设“中天·蜜邻”体系,围绕“活力”社区、“亲密”邻里、“情怀”筑家、“温度”场域四个维度,全面展开中天社区文化3.0建设。仅2020年,中天城投物业便围绕围绕新春、书画、母亲节、端午、蜜邻节等八大主题,为业主打造近百场多样活动,让邻里越邻越亲。此外,旗下业主社团“中天业主书画协会”、“中天·蜜邻艺术团”相继成立,全面满足业主零距离参与社群活动的娱乐需求,为社区生活注入多元文化元素。

全年不间断社区文化活动,持续缔造惊喜服务

       人才培养·锻造能工巧匠

2019年起,中天城投物业建设打造“培训学院”。以“厚基础、重服务、优品质、谋发展”为理念,“四保”培养为主线,“人才成长轨迹培育”为分支,“量体裁衣”式的内训模式为核心,采取“双轨道(线上+线下)”推动模式,打造中天城投物业“十全”特训体系,全面提升员工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专业结构,全程守护员工成长,锻造中天能工巧匠,从而不断为业主输出高能优越的品质服务。

2020年,中天城投物业新晋内训师聘任仪式

品牌彰显服务实力,匠心构筑品质人居。“后疫情时代”,高品质物业服务将成为房企品质的护城河,而品牌价值也将成为优秀物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凭据。未来,中天城投物业定将紧跟市场主流需求与国家战略调整带来的新机遇,不断优化自身、创新发展,持续推动品牌价值内涵式增长,为业主缔造“满意+惊喜+依赖”的智慧服务。

来源: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 党史学习 | 点亮改革开放的精神火炬

党史学习 | 点亮改革开放的精神火炬

党史学习 | 点亮改革开放的精神火炬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我们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离京考察首站就来到深圳。习近平总书记表示,这次调研之所以到广东来,就是要到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得风气之先的地方,现场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将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时间回荡历史足音,时间印刻前进足印。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


2020年6月19日,中欧班列(渝新欧)布达佩斯直达班列在重庆团结村站准备发车。

       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

历史,总是在一些特殊年份给人们以汲取智慧、继续前行的力量。1978年隆冬,一场为期5天的划时代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

如同久旱等来甘霖,如同春雷唤醒大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

思想解放的春风,迅速涤荡落后的观念,冲破发展的僵局。改革春风首先从田野上吹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春潮激荡、万象更新——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调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1978年,诗人艾青写下《光的赞歌》。“让我们的每个日子,都象飞轮似的旋转起来,让我们的生命发出最大的能量。”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席卷城市。允许雇工,让“个体户”创业逐梦;城乡流动,为经济腾飞提供了人口红利。

从搞好国营大中小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从单一公有制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的强音成为当代中国最雄浑的交响。

       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40年改革开放给人们提供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时代发展的潮流,就是顺应世界现代化进程、经济全球化趋势,让中国与世界深度融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放的大门首先从南海之滨打开。1979年,虎崖山下,深圳蛇口工业区“开山第一炮”如同春雷响彻神州,成为经济特区建设的时代强音。1984年邓小平同志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充分肯定特区建设的成就。

1988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的通知》,将140个市、县新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到1997年,我国对外开放一类口岸已达235个、二类口岸达到350个,逐步形成了从沿海到沿江、从沿边到内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

经过长达15年的艰难谈判,2001年12月11日,中国终于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第143名成员,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根据国家“十五”计划,我国对外开放逐渐发展为“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对外开放格局更加清晰。

回溯历史,从兴办经济特区,到沿海沿边沿江沿线和内陆中心城市对外开放,正是开放的浪潮不断“刷新”中国,正是开放的力量不断创造奇迹。

随着“三来一补”经济模式遍地开花,合资企业雨后春笋般涌现,外资“引进来”,中资“走出去”,日益开放壮大的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彭凯平说:“国家的前行成就着个人的梦想,个人的脚步拓展着机遇的疆界,最终激荡起震撼人心的复兴气象!”

       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新篇章,将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写在神州大地。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阔步进入新时代,“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谋改革就是谋发展,促开放就是促共赢。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7年多来,一大批改革方案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目标任务总体如期完成,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局面。

中国道路成就中国奇迹,中国发展带来世界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共建“一带一路”到成立亚投行,从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到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从连续举办进博会到成功举办服贸会,新时代的中国对外开放事业——“树理念”与“促行动”并行,“求发展”与“谋复兴”共振。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未来要更好在统筹改革和开放中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国内大循环提供支撑,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动力。”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副院长谢宝剑表示。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从小岗破冰到深圳试水,从浦东开发到滨海建设,从海南起锚到雄安崛起,从长三角一体化到粤港澳大湾区腾飞——正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的历史轴线,串连起日新月异的历史巨变。

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实践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不愧为划时代的重要会议,不愧为点亮改革开放的精神火炬,中华民族蓬勃发展的浩荡长河,必将一路奔流向前!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当前位置: / 新起点新征程 兴隆腾飞新赛道 ——贵阳兴隆物业&和泓服务集团合作平台揭牌仪式

新起点新征程 兴隆腾飞新赛道 ——贵阳兴隆物业&和泓服务集团合作平台揭牌仪式

新起点新征程  兴隆腾飞新赛道——贵阳兴隆物业&和泓服务集团合作平台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1-09-23          发布单位: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阅读量: 708 次    

       2021乘势奋起,拔剑出鞘

2021年8月28日,两大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泓服务集团握手贵州,在和泓桃花源成功举行贵阳兴隆物业&和泓服务集团合作平台揭牌仪式。

       新起点、新征程

揭牌仪式现场

兴隆物业创始人兼和泓服务兴隆物业董事长屈培军先生与北京和泓服务集团副总裁兼贵州公司董事长、和泓服务兴隆物业总经理周炜先生共同揭牌。

兴隆物业创始人兼和泓服务兴隆物业董事长屈培军先生发表讲话

2004年,兴隆物业注册成立,十七载逐梦前行。兴隆物业走过了“平稳过渡”“奋进开拓”“创新发展”三个阶段,不断取得发展的新进步,实现荣誉业绩的排名飞跃,迎来美丽蝶变。兴隆物业管理面积逾超千万平方米,业主逾超百万名,取得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连续十二年通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019年成功通过ISO14000、ISO18000质量体系认证,是全省唯一一家被纳入“创建国家物业管理标准示范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贵州省物业服务企业 “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荣誉,“贵州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20周年综合实力十强企业”,“工人先锋号”荣列行业榜单进阶发布,数年间兴隆物业摘得诸多荣誉、奖项。在不断成就自我的同时,兴隆物业成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员单位、贵州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将为行业发展助力及回馈社会作为企业主要责任。发展至今,兴隆物业在品牌知名度、行业影响力、创新价值、服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屡获殊荣,得到了行业内外及业主的高度认可与支持。连续五年蝉连“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就是有力印证。


为扩大市场容量,互助发展,彼此成就,兴隆物业与和泓服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从此开启和泓服务兴隆物业发展的新纪元。

和泓服务2019年7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两年来,始终坚持开放创新、同创共成的价值创造理念,实圈多地物业,业绩斐然,位列中国物业第38名。和泓服务在超速发展的同时,不忘初心,时刻保持着企业精准定位,始终秉承着积极的政治高度、大爱的企业情怀、亲情的服务理念,值得兴隆物业尊敬与同行。和泓服务成熟细致的“和享、悦享、尊享、泓享、智享”五享服务体系,更令兴隆物业期盼,诚愿早日植入兴隆、渗透兴隆。相信兴隆借势和泓平台,定能从资本、科技、人文、理念等各方面,全面提升兴隆物业的物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全方位提升业主生活体验感和居住幸福指数,客户关系将更加紧密相连。

和泓服务宏伟的发展蓝图和战略布局中,投拓区域集中化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和泓服务布署的重点聚集区域中, “以成渝贵昆一体的西南区域”,更是首当其冲。

兴隆物业在贵州深耕细作多年,为本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兴隆物业早于2011年即成为了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凭借政府支持,自身努力,兴隆物业多个项目荣获省市示范项目,星级项目。兴隆物业平台,造就了兴隆物业管理形态多样化,管理项目多元化,人才培训复合化。兴隆物业坐拥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实力,不仅可以成为和泓物业在西南区域的窗口和展示平台,助力和泓服务布局西南市场,还可以成为和泓服务在贵州的人才实训基地,为和泓西南区域贵州重地的后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地人才储备。

兴隆物业丰富的物业资源和业主资源,更是尚未开发的宝贵财富。和泓服务的增值服务体系成熟,针对业主所需的多元化增值服务已渗透到健康医疗、文化教育、生活服务等各个领域,兴隆物业期待和泓全方位植入,引领兴隆物业打开多元经济的金钥匙,充分挖掘巨大的潜在经济空间。

和泓服务雄厚的资本实力、精准的市场定位、正确的员工价值观,令兴隆物业无比信赖,这一次的行业整合,无疑是成功的整合,前景广阔,未来可期。在未来共同发展的道路上,相信和泓兴隆通过企业理念的整合、企业文化的整合、企业制度的整合、数据科技的整合,和泓兴隆的未来,定将充满活力;未来的和泓兴隆,也定将以磅礡之势,谱写贵州物业的新传奇。

 

来源:和泓服务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稿

当前位置: / 党史学习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实现伟大转折 开启伟大征程

党史学习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实现伟大转折 开启伟大征程

党史学习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转折  开启伟大征程

奔流不息的时间长河,一些重要历史时刻因其影响深远而被永远铭记。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1978年12月18日,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都必将是载入史册的重要日子。这一天,我们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

1978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刊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前不久的春节假期,国家博物馆迎来一批批《复兴之路》展览的参观者……在展览第五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场照片格外醒目,“伟大的历史转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两行大字在屏幕上熠熠生辉,很多观众驻足凝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在党和国家面临何去何从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同志的话振聋发聩。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新华社向全国转发。文章明确指出,不能拿现成的公式去限制、宰割、剪裁无限丰富的飞速发展的革命实践,应该勇于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文章一经发表便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1983年7月1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刊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978年11月10日,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原本计划开20天的会议,却因为讨论热烈、发言积极,一直到12月15日才结束,足足开了36天。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指出,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这个重要讲话实际上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中央工作会议为三中全会的召开做了充分准备。“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紧密联系的两个会议。没有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就没有后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主任罗平汉说。

        “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走进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京西宾馆会议楼三层第一会议室,主席台后方的墙壁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八个大字遒劲醒目,室内陈设仍保持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时的原样。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这里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这次会议虽然只有5天时间,但由于前期的中央工作会议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打牢了基础,工作准备充分,指导思想明确,会议取得重大成果。

12月22日晚上,十一届三中全会举行闭幕大会。大会通过关于增补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副主席,全会讨论了加快农业生产问题和1979年、1980年两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公报明确表示:“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根据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

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话语,宣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破除藩篱、奋发图强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长期“左”的错误的严重束缚,批评“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从此,我国改革开放拉开了大幕……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

1979年春节,山西的一些农民开着拖拉机奔驰在大路上,打着“三中全会好”的标语。

“二十三日晚上,广播公报的声音响彻家家户户;今天,刊载公报的报纸在街头迅速销售一空。”1978年12月25日的《人民日报》,记录下干部群众欢欣鼓舞的场面。

40多年后的今天,人们回望那段激荡人心的历史,更知决策的伟大、更感意义的非凡。“我们应该认真了解这件大事、这段历史,继续努力奋斗。”春节假期,带着孩子一起参观《复兴之路》展览的北京市民刘文明说。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及历史意义作出了明确的阐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一个了不起的伟大觉醒。”原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欧阳淞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决心。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40多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正是这个伟大革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愈益彰显,经历实践的检验愈益深远……这一伟大历史转折,将历久弥珍、历久弥新!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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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 | 恢复高考,知识改变中国

党史学习 | 恢复高考,知识改变中国

高考恢复了!

1977年10月21日的《人民日报》,被人们争相传阅。这个好消息犹如一记春雷,让成千上万的人激动不已。他们在田间地头、在工厂车间、在牧场矿山重拾书本,看到了知识改变命运的希望。

“今年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了重大改革。”“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这一决定,重启了停滞11年之久的高考。当年,全国570万考生参加高考,录取新生27.3万。我国迎来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天。

        改革先声 | “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

1977年的中国,人才青黄不接,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没有人才,怎么实现现代化?邓小平同志与中央两位领导同志谈话时指出:“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

1977年8月初,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召开。一大早,时任武汉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的查全性就来到会场,他在一张纸上打着草稿,也许是太激动,铅笔尖断了好几次。“招生,是保证大学教育质量的第一关。它的作用,就像工厂原材料的检验一样……”查全性的话,引起了与会者共鸣。

座谈会上,邓小平问道:今年是不是来不及改了?

大家表示:今年改还来得及,最多招考时间推迟一点。

邓小平当即表示: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

8月8日,邓小平在会上讲了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这篇讲话,使教育战线成为当时全国各条战线拨乱反正的先声。

可是,此前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已决定继续维持“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招生办法。怎么办?8月13日,根据邓小平指示,教育部再次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这个会,足足开了44天。

“由于这时正在召开的党的十一大未能完全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招生工作会议受到影响,招生方案迟迟定不下来。”山东省教育厅原副厅长马庆水回忆道。

9月19日,邓小平和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希望教育部门的同志大胆解放思想,争取主动。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到9月25日终于有了结果。

10月5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了招生工作文件。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两个文件,宣布当年立即恢复高考。

        改变命运 | “幽暗的隧道里出现了一道亮光”

“高考恢复了!”深秋正午,黑龙江集贤县生产建设兵团的大喇叭响起广播。知青尤劲东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北大荒的草垛上,他不知多少次哼唱着交响乐旋律,现在,改变命运的机会就要来了!

整整11年,找不到出路的年轻人涌向了社会。“当时的高考对我们那一代青年人来说,犹如幽暗的隧道里出现了一道亮光。”复旦大学教授褚孝泉说。

喜讯传来时,湘西山沟的工厂里,21岁的赵政国正伴着震耳欲聋的车床轰鸣声做工;江苏宜兴林场,插队知青徐沛然忙着搅拌农药;福建龙岩江山公社铜砵大队,知青刘海峰刚刚结束手头的活计……“那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大家奔走相告,广大知识青年压抑已久的学习热情和奋斗意识被点燃了。”1977级考生、浙江大学教授刘海峰回忆。

一时间,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人潮涌动,很多考生全家出动,连夜排队抢购复习材料。曾于60年代前期出版的一套“数理化自学丛书”,创下了发行7395万册的纪录。

广大考生努力填补知识空白,积极复习备考。隆冬时节的松花江畔,在田间劳作了一天的陈宝泉挑灯夜战,“我们那时用柴油灯,看一晚上书,第二天鼻孔都是黑的。”

1977年11月28日至12月25日,全国570万考生走进了高考考场。这场来之不易的考试,让无数人的命运发生了重大转折。

1977年高考后,赵政国进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如今是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院士。还有艺术家尤劲东、深圳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原秘书长徐沛然、中国教育报退休记者陈宝泉……

“我们家四代务农,从来没有出过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更没有人上过大学,我把四代人的梦想实现了。”1977级考生、国家档案局原局长杨冬权笑着说。

        人才强国 | “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正在成为现实

一张黑白照片,记录了那个生机盎然的春天。这是1978年春,北京大学新生入学时拍摄的,“迎新站”横幅格外醒目,9名新生或推小车,或提行李,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到了大学图书馆,古今中外什么书都有,真想一下子把所有书都看完。”被南京大学录取的杨冬权,每天都琢磨着怎样在图书馆抢到一个位置。如饥似渴的学习精神,在当时各地的大学蔚然成风,这些“超龄”大学生们,争分夺秒想把失去的时光追回来。

这些新生中,有矢志报国的地球物理学家黄大年,有高分子化学、物理化学专家李永舫,也有经济学家钱颖一……高考制度的恢复,吹响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号角,为创造中国奇迹、为我国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今天,从“神舟”系列飞船、探月工程、杂交水稻到高性能计算机、高温超导研究,从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到中国路、中国桥、中国港、中国高铁等亮丽的“中国名片”……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处处活跃着高素质人才的身影。

教育部数据显示,恢复高考40多年来,我国普通本专科招生数累计1.4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77年的2.6%增长到2020年的54.4%,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培养了逾亿名高素质专门人才。

如今,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有信心期待,高考制度将继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